中资公司涉嫌勘探违规毁坏40公顷林地被俄罗斯法院判赔偿6.25亿卢布

2026年6月8日,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中央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重大的生态环境破坏案做出宣判。法院完全支持环保检察官的诉讼请求,判令矿产资源使用者东方资源有限责任公司(ООО «Восток-Ресурс»)赔偿因地质勘探对俄罗斯联邦林地造成的重大损失,赔偿金额高达6.25亿卢布。
此前,阿穆尔河沿岸流域环保检察院旗下的共青城(阿穆尔河畔共青城)总区环保检察部,对“东方资源”公司在地质勘探过程中的执法合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分配给该公司的勘探林地进行实地勘查时,发现了诸多触目惊心的违规行为:
垃圾遍地: 整个作业区域堆满了大量的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
违规储油: 盛装易燃燃料和润滑材料(GSM)的容器被直接放置在裸露的地面上,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隔离措施;
露天焚烧: 现场垃圾全部采用极具火灾隐患的露天方式直接焚烧;
滥挖乱垦: 在完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该公司非法剥离并毁坏了面积达40公顷的肥沃土壤层。正是这一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高达6.25亿卢布的生态环境损害。
根据环保检察官下达的1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主管机关已对该机构的法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追究了行政责任,累计处以78.6万卢布的行政罚款。
在环保检察官的督促和责令整改下,目前涉事地块已完成了废弃物清理,并按规范搭建了专门的燃润油料储存场所。为了彻底制止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追缴生态损失,共青城环保检察官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哈巴罗夫斯克市中央区法院已正式一审宣判,判决“东方资源”公司全额赔偿上述经济损失。不过,该判决目前尚未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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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俄罗斯统一国家法人登记薄(EGRYL)的数据显示,“东方资源”公司登记的核心业务为“提供其他矿产开采领域的服务”,包括承接资源勘探、排水抽水及打井钻探等业务。该公司的创始人(出资人)为高春亮(Гао Чуньлян),总经理为弗拉基米尔·维特罗夫(Владимир Ветров)。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公司首次违规。就在去年,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监督局(Rosprirodnadzor)就曾在“东方资源”公司的作业现场发现过高度相似的生态违规行为。
目前,该公司旗下共持有4份作业许可证:
3份关于矿产资源搜寻与评估的地质勘探许可证(编号:ХАБ 03366 БП、ХАБ 03365 БП、ХАБ 03367 БП);
1份采矿与勘探许可证(编号:ХАБ 034603 БЭ)。
来源:阿穆尔河沿岸流域环保检察院、NEDRADV网
